
政策依据:甘政发〔2023〕55号(2023‑09‑03实施,现行有效),房地分开补偿;宅基地(集体建设用地)参照片区综合地价补偿,房屋按重置成新评估补偿。
一、完整补偿5大构成
总补偿=宅基地土地补偿(区片地价)+地上房屋重置补偿+院内附着物补偿+搬迁+过渡安置费+失地农民社保(单独列支)
1、宅基地土地补偿(区片综合地价,含土地补偿费+安置补助费)
1.分配比例:土地补偿费40%归村集体,安置补助费60%归农户;农户到手补偿款不得低于区片地价总额80%。
2.院落空地(合法证载范围内)一并计入宅基地面积补偿。
3.甘肃一户一宅法定上限面积:
河谷平地:≤200㎡/户
山地丘陵:≤267㎡(0.4亩)/户超法定上限面积部分一般按耕地地价补偿,不按宅基地全额地价补偿。
兰州主要区县区片地价参考(元/亩)
| 区县 | 片区等级 | 区片地价(元/亩) | 区位说明 |
|---|---|---|---|
| 城关区 | Ⅰ级 | 385314 | 雁滩、青白石近郊城中村(全市最高) |
| 城关区 | Ⅱ‑Ⅳ级 | 70000‑28万 | 外围城郊村落 |
| 七里河区 | Ⅰ级 | 280079 | 马滩、彭家坪近郊农村 |
| 西固区 | Ⅲ级 | 207211 | 河口镇一带 |
| 红古区 | Ⅲ级 | 77110 | 平安镇等远郊 |
精确片区地价以你所在乡镇发布的征地安置方案公告为准。
2、宅基地上房屋补偿(重置成新价,评估确定)
参考市场区间(会随折旧扣减成新)
框架结构:1800‑2400元/㎡
砖混结构:1400‑1800元/㎡
砖木:900‑1300元/㎡
土木:600‑900元/㎡
面积认定规则:
确权发证、审批手续齐全:证载面积全额补偿
2008年前建成、唯一自住无证老宅:实测面积一般认定合法;超占部分折价补偿
征地公告之后抢建、加层:不予补偿;无审批违建只给残值补助或不补偿
3、搬迁费、临时安置费(项目标准略有浮动)
搬迁费:一处宅基地一次性约4000元;选产权调换一般发2次搬迁费。
临时过渡安置费:红古区标准2000元/月,一次性先发6个月;主城区项目会更高。
4、地上附着物补偿
围墙、地坪、水井、果树、大棚等,执行各区政府附着物补偿文件,逐项计价补偿。
5、失地农民社会保障
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;政府配套社保补贴资金,社保费用不能抵扣房屋、土地补偿款。
二、3种安置方式(农户有权选择)
1、货币补偿:一次性付清土地+房屋+附属物+搬迁过渡全部补偿款。
2、产权调换(安置房):多数项目执行按人口48㎡/人进行安置房安置;也有项目按房屋面积“征一补一”,以本项目安置方案为准。
3、迁建安置(另批宅基地自建):城市近郊极少使用;偏远乡镇在规划允许条件下另行划拨宅基地。
三、不予补偿情形
1、征地预公告发布后突击新建、翻建、栽种苗木;
2、没有审批手续、不属于历史老宅的违法建筑;
3、超出一户一宅法定上限、且不属于历史形成合法院落的面积。
四、维权提示
1、补偿有异议:收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60日内申请听证;
2、对补偿决定不服:60日内行政复议,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;
3、禁止先拆后谈、未补偿强制拆除宅基地房屋。
甘肃集体土地宅基地补偿标准争议有法定前置流程:区县政府协调→省政府裁决;不能直接起诉补偿标准
一、前期协商、投诉部门(先沟通)
1、项目实施单位(最先对接)
乡镇人民政府/街道办、项目征地指挥部职能:上门谈判、丈量房屋土地、签订补偿协议。
2、行业主管部门:区县自然资源局(国土局)
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,征地补偿由自然资源部门主管。可反映:区片地价执行不到位、院落空地漏补、丈量面积错误、征地手续不全。举报热线:12336(自然资源违法举报)
3、政务综合投诉(留证据工单)
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适合:部门推诿、逼迁、断水断电、补偿长期无人答复;工单全程留痕。
4、人社部门
区县人社局:专门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没有落实的问题。
二、补偿方案公示阶段(公告30日内)
向区县人民政府书面申请听证会,提出补偿偏低异议。
三、【甘肃法定必经程序,最关键两步】对补偿标准不服
法律依据《甘肃省征地补偿争议裁决办法》
第一步:向【区/县人民政府】提交《征地补偿争议协调申请书》区县政府30日内组织协调,出具协调意见。
第二步:协调不成功→15日内向【甘肃省人民政府】申请征地补偿裁决实际审理单位:甘肃省自然资源厅(省政府政务大厅窗口提交材料)
没有走完「协调‑裁决」,直接去法院起诉补偿标准,法院一般不予受理。
四、法律救济渠道(走完前置之后)
1、行政复议收到裁决书、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起60日内,向兰州市人民政府或者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复议。
2、行政诉讼(最终司法途径)收到文书起6个月内向区县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五、监督追责部门(针对违法违纪)
纪委监委(12388)受理:干部克扣补偿款、贪污补偿资金、暴力逼迁、滥用职权。
注意:纪委不能直接给你提高补偿金额,只管查处人员违纪问题。
六、简明逐级维权路线(推荐顺序)
协商(乡镇/指挥部)→区自然资源局→12345投诉→区县政府书面协调申请→省政府裁决→行政复议→行政诉讼
兰州宅基地维权重要提醒
1、补偿不满意千万不要签补偿安置协议;一旦签字,后续推翻难度极大。
2、复议、诉讼期间,征收方无权违法强拆你的房屋。
3、信访上访不能延长复议、起诉期限,不要单纯靠信访耗时间。
一、第一步:区分纠纷类型,判断要不要先走前置程序
类型A:仅认为补偿标准、区片地价低、补偿金额不合理
必经前置(不做法院不立案)
1、向区/县人民政府书面提交《征地补偿争议协调申请书》,30日内协调
2、协调不成,15日内向甘肃省人民政府申请裁决(实际办理部门:省自然资源厅)
3、收到省政府裁决书→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
类型B(可直接起诉,无需前置)
收到《征收补偿决定书》不满意
房屋被违法强拆、强占宅基地
政府拖延、拒不履行补偿安置职责
征地公告、报批、听证等程序违法
起诉期限红线: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;未告知诉权最长保护1年;宅基地不动产最长保护期20年。
二、第二步:确定被告、管辖法院(兰州)
1、被告=区/县人民政府(作出征收、补偿决定)→一审管辖: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
2、被告=区自然资源局、乡镇政府、街道办→一审管辖:宅基地所在地的区基层人民法院
三、第三步:证据收集(立案前准备)
必备证据清单:
1、身份权属证据: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宅基地使用权证/不动产权证、建房审批手续
2、征地文件:征地预公告、征收土地公告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、评估报告、补偿决定书
3、沟通协商证据:谈判录音、微信聊天记录、书面异议、听证申请、回复文件
4、房屋现状证据:房屋内外照片、视频(带时间水印)、房屋面积、装修、院内附着物清单
5、损失证据:物品损失清单
所有复印件标注“与原件一致”,开庭带原件核对。
四、第四步:撰写《行政起诉状》
核心板块:
1、原告:姓名、住址、电话、身份证号
2、被告:机关完整全称、住所地、法定代表人
3、诉讼请求(示例)①撤销被告作出的《XX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》;②判令被告依法按照法定标准给予宅基地、房屋足额征收补偿;③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。
4、事实与理由:写明宅基地位置、征地经过、补偿金额、争议点、法律依据
5、证据清单、此致XX法院、本人签字+日期
份数:被告人数+1份(法院留存)+自己留存原件。
五、第五步:立案(3种提交方式)
方式1:线上立案(兰州推荐)
微信小程序:人民法院在线服务,实名认证后,选择管辖法院,上传起诉状、证据扫描件,网上提交立案申请。
方式2:线下窗口立案
到对应法院立案庭现场递交纸质材料。
方式3:邮寄立案
EMS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起诉状及证据,保留快递底单。
费用:行政案件诉讼费50元。审查期限:法院收到材料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,材料不齐会一次性告知补正。
六、第六步:一审审理流程
1、立案成功,法院送达被告,被告15日内提交证据、答辩状(行政案件行政机关举证,证明补偿合法)
2、开庭前:可收到开庭传票;法院可以组织调解
3、开庭审理:宣读诉状→被告答辩→举证质证→法庭辩论→最后陈述
4、审限:立案起6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书
一审判决结果三种:①撤销补偿决定,责令政府重新作出补偿;②驳回你的诉讼请求;③确认征收行为违法,判令赔偿损失。
七、第七步:不服一审→上诉(二审)
收到一审判决书起15日内,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;裁定书上诉期10日。二审审限3个月;二审终审,判决立即生效,不能再上诉。
八、第八步:判决生效,政府拒不履行→强制执行
胜诉拿到生效判决书,征收方逾期不兑现补偿;向一审法院执行局提交《强制执行申请书》。
兰州宅基地征收维权完整路径图
协商(乡镇/指挥部)→12345投诉→【补偿标准争议:区县协调→省政府裁决】→行政起诉状立案→一审→二审→强制执行
兰州本地重要风险提示
不要签署补偿安置协议后再起诉;签字协议生效,推翻难度极大。
信访、上访不能延长6个月起诉期限。
起诉期间,征收方无权实施违法强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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