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文件依据:《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》(2025‑12‑31施行)、琼府〔2024〕9号(征地区片综合地价)重要: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,土地补偿归村集体;房屋、装修、搬迁补助给到农户个人;安置资格核心看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,不是只看户口。
三亚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:14.56万元/亩(土地补偿费5.6万/亩,安置补助费8.96万/亩),宅基地(集体建设用地)不直接套用该价,参照国有建设用地评估确定土地补偿价值,补偿款拨付村集体后按村民决议分配到户。
一、三种安置方式(三选一)
1、安置房安置(主流)
安置标准:60㎡/人(建筑面积,含公摊);一户只有1个安置对象,按120㎡安置。
原房屋面积小于应安置面积:不补房屋差价,也不用补钱。
原房屋超出安置面积部分(≤1000㎡以内)重置价补偿:
框架:1350元/㎡
混合:1100元/㎡
砖木:850元/㎡
房屋建筑面积超过1000㎡部分不予补偿。
2、货币补偿
按60㎡/人×安置区市场评估单价(征地预公告时点评估)拿钱;安置后宅基地使用权收回,不再安排宅基地。
超出安置面积部分同样执行上面重置价标准。
4、宅基地迁建安置
仅限城区规划范围外,村庄规划允许才可以批新宅基地;城区内项目基本不提供宅基地自建安置;遵循一户一宅。
补充福利:符合资格集体经济组织成员,一般配套人均10㎡集体经营性物业,产权归村集体,村民参与分红,不是分给个人房产。
二、装修、搬迁、过渡费、奖励(项目方案略有浮动)
1、装修补偿:1000㎡以内部分,框架/混合500元/㎡,砖木300元/㎡;超1000㎡不计装修补偿。
2、搬迁补助费:按项目安置方案,一般每户几千元,一次性。
3、临时安置过渡费:选安置房的,自行过渡,按月发放,直到交房。
4、按期签约搬迁奖励:按期签约腾空,可给予房屋重置补偿部分最高30%奖励,具体看项目公告。
5、青苗、水井、围墙、果树等地上附着物:按三亚附着物标准,包干补偿或者评估。
三、什么情况不给补偿
1、违建、抢建房屋、超审批期限临时建筑,不予补偿;
2、没有权属、没有合法土地来源,也没有区政府认定补偿资格的房屋;
3、房屋建筑面积1000㎡以上部分,无论是否合法,超出部分不补偿。
四、安置对象认定关键要点
可享受60㎡/人安置房/货币安置资格:
1、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,户籍在本村;含在册子女、服兵役、在校读书人员;
2、外嫁女:户籍仍在本村、具备集体成员资格,嫁入地没有分得宅基地、集体福利,可同等享受安置;
3、征地预公告发布前出生新生儿,符合条件计入安置对象;
户籍在本村,但不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(空挂户),不享受住宅安置待遇,仅房屋建筑部分按重置价补偿,没有人均60㎡安置权益。
五、维权实操要点
1、征收必须发布:征地预公告、现状调查确认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、听证权利、正式征地公告;没有完整程序可以拒绝签字。
2、补偿分两块:
宅基地土地价值补偿:给村集体,村民大会决议分配;
房屋、装修、搬迁、安置权益直接给到被征收农户。
3、对安置资格、补偿不服:
向区政府申请协调;
申请行政复议;
提起行政诉讼。
4、每户项目有单独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》,以项目公告细节为准,市级文件是框架标准。
一、前期证据固定(所有维权第一步,必须先做)
保存全部文件:征地预公告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、丈量登记表、评估单、补偿测算表、户口本、宅基地批文/不动产权证、房屋照片视频(全景+细节)。
丈量清点时不认可面积、结构、安置对象认定,不要随便签字确认;签字代表认可调查结果。
不签不合理补偿协议;不要把原件交给征收方,只交复印件。
房屋现状拍照录像,防止强拆;一旦强拆,立刻报警,留存报警回执。
注意:对补偿有异议,不代表征收停止执行,法律上争议不阻碍征收推进,千万不要暴力对抗、阻工。
情形A:还未签协议,对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》不服
步骤1:公告期30日内提交书面异议(村公告张贴之日起算)
向项目所在区政府(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/自然资源局)提交书面异议:写明哪里不合理:房屋重置价偏低、装修漏算、安置对象漏认定(外嫁女、子女)、不提供安置房/货币多种选择、过渡费过低等。
超过半数村集体成员提出异议,区政府应当组织听证会;你个人也可以书面申请听证。
步骤2:书面申请政府协调(法定前置)
自补偿方案公告知道补偿标准起60日内,向三亚市人民政府提交书面协调申请(邮寄,保留快递底单),申请协调补偿争议:房屋补偿、安置资格、安置面积、宅基地权益、过渡费、奖励等。
协调期限一般45日;协调会出具协调意见;协调不成或逾期不处理,进入下一步。
步骤3:协调不成,向海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裁决
拿到协调不成文书60日内,向海南省人民政府申请征地补偿争议裁决(省自然资源厅承办)。裁决结果:维持标准、责令重新核算、撤销补偿方案重作。
步骤4:对裁决不服,6个月内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情形B:区政府已经作出《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书》(达不成协议政府作出)
拿到补偿决定书,不需要先走协调裁决,可直接复议、诉讼
收到决定书60日内向三亚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;
或6个月内直接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请求撤销补偿决定,判令重新公平补偿。
到期不复议、不起诉,政府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
二、可同时并行的辅助渠道(施压、留证据,不能替代法定程序)
政府信息公开:书面申请公开征地批复、征地红线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、现状调查材料、评估报告;拿到官方文件,找到程序违法点。
12345政务热线:反映安置资格认定错误、补偿漏项问题,留投诉记录(仅转办,不解决实质补偿)。
向区自然资源局、区纪委监委举报:违法丈量、篡改清点表、认定安置对象不公等问题。
三、常见维权败诉踩坑点(三亚高频)
1、直接去法院起诉补偿方案:集体土地宅基地补偿争议,没走完协调/裁决前置,法院直接驳回起诉。
2、随便在丈量表、房屋确认单签字,后续很难推翻面积、结构认定。
3、错过期限:协调60日、复议60日、诉讼6个月,过期丧失救济权利。
4、只上访信访,不走法定协调、裁决、诉讼,信访不改变补偿结果。
5、混淆安置资格:空挂户口≠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,不能享受60㎡/人安置;只有成员资格才享有安置权益,仅有户口不可以。
四、什么情况可以主张补偿违法(维权主要抗辩理由)
1、没有完整征地预公告、现状调查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,程序缺失;
2、房屋结构、面积丈量错误,装修、附属物漏评漏算;
3、错误剥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安置资格(外嫁女、新生儿等);
4、只允许一种安置方式,剥夺安置房、货币、迁建三种法定选择权;
5、房屋重置价、装修补偿低于三亚三府规〔2025〕23号文件标准;
6、安置过渡费不发放、标准过低。
五、实操策略建议
1、优先谈判:在法定程序进行期间,依然可以和征收部门协商谈判,程序是筹码,不是目的。
2、书面材料全部邮寄,EMS邮寄,备注:“征地补偿协调申请”“补偿安置方案异议书”,保存快递底单。
3、案件属于中院管辖,不是区法院,被告是区人民政府,不是村委会、项目中心。
第一阶段:项目前期启动
1、项目立项,区政府开展征收前期准备,报市资规局审核,三亚市政府下发土地调查通知,确定拟征收范围(含村内宅基地)。
2、发布《征收土地预公告》,在村委会、村民小组张贴,写明:范围、目的、调查安排、暂停事项;抄送市社保中心(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)。
预公告之后:抢建、扩建、抢种、违规分户迁户,一律不计补偿。
第二阶段:现状调查+社会稳定风险评估(核心证据环节)
3、土地、房屋现状调查清点区征收实施单位(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)入户:丈量宅基地房屋面积、结构、装修、附属物;核实宅基地权属、户籍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(安置对象)。
调查成果需要:区政府、村集体三方确认,公示不少于7日;有异议必须重新复核调查。
被征收人注意:丈量登记表、房屋确认单,不认可不要签字,签字视为认可面积、结构、安置人口。签字前拍照留存全部材料。
4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,排查矛盾风险,作为拟定补偿方案依据。
第三阶段:拟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、听证
5、结合现状调查、稳评结果拟定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》:包含:补偿标准(宅基地房屋重置价、装修、青苗)、安置对象认定、安置三种方式(安置房60㎡/人、货币补偿、迁建安置)、过渡费、奖励、社保等内容。
6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(村小组张贴≥30日),载明补偿登记时间地点、异议渠道。
权利人持不动产权证、宅基地批文、户口本去办理补偿登记;不主动登记,补偿以现状调查为准。
7、异议与听证:
个人可以书面提出异议;超过半数村集体成员不同意方案,区政府必须组织听证会;个人5日内书面也可以申请听证;根据听证意见修改补偿安置方案。
8、最终确定正式补偿安置方案。
第四阶段:签订补偿安置协议,组卷上报征地审批
9、征收部门与农户协商,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:明确补偿金额、安置房面积、选房、过渡费、搬迁时间、付款节点。
三亚规则:先补偿后搬迁,补偿款/安置房落实到位后,才要求腾空房屋。
10、签约完成后,区政府汇总全部前期材料,向海南省人民政府提交征收土地申请(征地报批);少量达不成协议农户,要在报批材料中如实说明未签约情况。
第五阶段:征地获批,发布正式征收土地公告
11、海南省作出征地批复;区政府收到批复15个工作日内发布正式《征收土地公告》,公布批准机关、批准文号、征收范围、用途、补偿安置落实情况。
第六阶段:分两种情形:已签约/拒绝签约(补偿不合理)
情形A:已签协议
12、按照协议拨付补偿款,落实安置房;农户按协议约定腾空房屋;完成房屋拆除,移交宅基地土地。
情形B:达不成协议,拒绝签字(补偿不合理)
13、区政府作出《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书》,写明认定的房屋面积、安置对象、补偿明细、安置方式、搬迁期限。
拿到决定书:60日向三亚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;或6个月内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⚠️逾期不复议不起诉,区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,政府无权直接强拆,必须走法院裁定。
维权前置提示:对补偿安置方案不服,公告期30日内书面提异议;之后60日向三亚市政府申请协调;协调不成向海南省人民政府申请征地补偿裁决,之后才可以起诉方案本身。拿到补偿安置决定书,不需要协调裁决,可以直接复议诉讼。
第七阶段:土地移交归档
14、全部房屋拆除,土地移交;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;全套征收材料归档。
农户关键自查要点(判断征收程序是否违法)
是否有征收土地预公告(≥10工作日);没有直接启动丈量属于程序违法。
房屋丈量结果是否公示≥7日,是否给你核对机会。
是否发布补偿安置方案公告≥30日,是否告知异议、听证权利。
是否拿到海南省征地批复;无批复占地属于未批先征。
是否落实先补偿、后搬迁。
对不签协议农户,是否作出《补偿安置决定书》,是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;征收方不能自行强拆房屋。
常见程序违法点
不张贴公告,口头谈补偿;
丈量不公示,强迫签字确认面积;
剥夺安置房、货币、迁建三种安置选择权;
没有征地批复就开始拆房占地;
政府直接强拆,不走法院强制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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